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论述,部分省份相继启动了省实验室建设。我省作为科技大省,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大局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2021年启动了天府实验室建设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天府实验室规范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天府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12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定位和目标
天府实验室是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区域产业关键技术瓶颈而设立的省级实验室,是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化的高能级科技创新基地。实验室建设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全省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加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加快实现一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将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6章,共31条。
(一)总则。包括天府实验室的定位任务、运行模式、建设原则和建设分工等。
(二)布局与组建。包括组建方式、建设条件和组建程序。
(三)运行与管理。包括设立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保密管理、伦理审查和科研诚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
(四)科研组织与成果转化。包括科研组织、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知识产权管理、科研成果署名和互认机制、成果权益分享、加速成果转化等。
(五)监测与评估。包括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制度、考核原则、年度自评、“入轨”评估和周期评估。
(六)附则。包括实验室命名方式和施行时间。
四、主要特色
(一)创新体制机制。天府实验室作为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探索以重大需求为牵引的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的新型组织运行模式,形成以实验室为核心主体、各类优质创新资源协同合作的创新格局,赋予实验室在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薪酬分配、科研组织、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
(二)强化成果转化。要求天府实验室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凝练部署重大科研任务,形成标志性成果。成立产业化委员会、组建专业化平台运营公司、设立成果转化基金,推动实验室成果就地就近加快转化。
(三)注重动态调整。采取年度自评、“入轨”评估、周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天府实验室建设工作和绩效开展评价。评估合格及以上的实验室,省级财政按政策给予支持;评估不合格的实验室给予1年整改,期满后评估仍不合格的,报省政府批准后不再纳入天府实验室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