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材料中如有社团自身产生的资料(含各类新媒体宣传报告的网络截图等),需在资料每页显著位置加盖社团公章后,拍照或扫描上传至“高新通”。
(四)申报时间及平台
(1)登陆企业账号:申报单位于每年申报日前,百度搜索并登录“高新通”平台,并进入“政策通”(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须先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及“绑定企业”操作);
(2)查找申报事项:点击“查看更多”,在查找栏中输入拟申报的政策事项名称或关键词进行搜索;
(3)填报企业资料:点击“立即申报”,按要求填写各项数据、上传附件资料(可在“账户中心→政策通→政策申报记录”对申报信息进行查看/修改,此处可查看审核进度及审核人联系方式);
(4)等待资金拨付:请企业留意手机短信,政策审核及资金拨付情况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整体流程:资料审查→项目评审→名单公示→资金拨付)。
九、支持体育产业创优评级
(一)支持对象
申报年度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的市场主体。
(二)支持内容
遵循“免申即享”原则。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依照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的获评名单,推荐区内符合要求的体育类企业享受支持资金。
十、鼓励体育企业升规入统
(一)支持对象
申报年度首次升规入统或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的体育服务业企业。
(二)支持内容
遵循“免申即享”原则。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依照经济发展局每年同步提供的新增升规入统体育服务业企业名单,推荐辖区符合要求的体育服务业企业享受升规入统奖励政策。
十一、开展体育企业梯度培育
(一)支持对象
申报年度内首次获评成都市行业“小巨人”“瞪羚”企业,或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体育类企业。
(二)支持内容
遵循“免申即享”原则。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依照成都市行业“小巨人”“瞪羚”企业,和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获评名单,推荐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体育类企业享受支持资金。
十二、支持搭建体育产业交流平台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高新区举办或承办体育行业品牌展会活动的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展会需符合成都高新区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对推动体育消费、促进产业交流具有积极作用;
2.展会规模、级别需达到一定要求,经评审认定符合支持标准;
3.申报主体须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4. 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5.一场展会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主体,多个单位参与办展的,需明确一个申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