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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高新区促进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发布时间:2024-12-04 | 777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三、支持参与体育产业交流

(一)申报对象

受邀参加国内外重要体育产业展会的体育类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2. 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3. 参加展会需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或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参加展会备案材料要求

(1)《成都高新区支持参与体育产业交流登记备案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3)参加展会有关的预算方案;

(4)会议代表名录、邀请函等参加展会佐证材料;

(5)展会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书、展会UFI认证官网链接及截图等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或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的佐证材料;

(6)所有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参加展会申报材料要求

(1)《成都高新区支持参与体育产业交流申报表》;

(2)《成都高新区支持参与体育产业交流申报承诺书》;

(3)申报单位通过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5)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介绍,相关财务及纳税证明;

(6)参加展会有关的决算、展会代表酒店住宿合同、水单(含入住人员信息)、发票复印件、机票行程单、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7)企业对接台账(须包含图片资料)、意向合作协议等展会后商务对接有效成果佐证材料;

(8)所有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完整、符合要求;

(9)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对已参加展会和拟参加展会申报主体的资格和申报材料等进行真实性与完整性审查,在申报表内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由申报主体扫描上传至“高新通”;

2.拟参加展会须由申报主体在开展30日前,通过“高新通”平台填报展会活动相关信息,报教育文体局备案;

3.展会补助采取展后补助方式。

(五)申报方式

1.备案方式

(1)组织参赛备案:申报单位组织参赛前30日填写《成都高新区支持参与体育产业交流登记备案表》,前往成都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盖章备案;

(2) 登陆企业账号:百度搜索登录“高新通”平台,并进入“政策通”(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须先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及“绑定企业”操作);

(3) 查找申报事项:点击“查看更多”,在查找栏中输入拟申报的政策事项名称或关键词进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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