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延伸阅读

关于印发《四川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补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4-11-29 | 29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强化无害化处理监管。鼓励各地对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派驻官方兽医,不断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专业无害化处理场要实现信息化管理要求,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视频监控设备,做好与监管部门信息化监管系统对接,推动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加强病原检测能力建设,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运输车辆病原检测,落实生物安全防控措施。

(三)强化补助资金兑付管理。各地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认真核实病死畜禽处理数量和补助资金金额,对外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中省资金下达三个月内将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最新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台是集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政策申报、财税审计、上市辅导、上市审计、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欢迎咨询,平台咨询热线:183-5170-5453,邮箱: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