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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4-11-29 | 5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隶属海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川科规〔2023〕10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规定,经生物医药企业申报,联合推进机制成员单位共同确定,现公布四川省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第一批),有效期12个月。

根据《试点方案》要求,纳入“白名单”的物品仅供名单内对应的生物医药企业在本单位研发使用,不得用于临床、上市销售及申请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企业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进口物品使用台账,规范使用管理,确保进口物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对于纳入“白名单”的物品,试点单位办理进口申报验放手续时不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通关。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第一批)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

四川省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

(第一批)

序号

进口单位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申报HS

编码

进口

数量

1

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抗菌素(潮霉素A)

1mg-100g

2941909099

100g

其他化学纯糖,糖醚、糖酯及其盐(2-羟丙基-β-环糊精)

1mg-1000g

2940009090

1000g

2

成都恒美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GOURI”聚己内酯注射植入物(Beauty, preparations, care)

1ml/支

3304990039

10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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