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科创和人才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科技人才局、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77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请企业应在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属于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重点产业企业(成都市重点产业链清单目录见附件1)。
(二)申请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企业引才补贴,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引进人才符合《成都市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奖励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2),或《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2024)》中三星紧缺人才标准(详见附件3)。
2.引进人才时间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间为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期限应为3年及以上(合同签订单位须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不含退休人员)。
(三)申请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奖励,所获职称应为工程、自然科学系列并通过评审取得(不含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取得的时间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市(州)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通知批文时间为准。同一人同一专业技术职称级别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除外)、通过同级转评专业、先评高后评低、职称融通等方式取得的职称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
二、奖励标准
(一)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1.符合《目录》中Ⅰ类、Ⅱ类、Ⅲ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2.符合《目录》中Ⅳ类条件之一,或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2024)》中三星紧缺人才标准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二)企业引才补贴
按企业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费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