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以公路、铁路、水路、航空、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为核心,整合物流与信息流、资金流,建立部门物流数据资源动态互联机制,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数据对接,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建立物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互联机制,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完善数据授权管理和运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物流数据采集、提取、应用、保护等机制,促进企业物流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
三、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
(四)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大型工商企业提升物流管理水平和社会化程度,科学构建集采购、库存、生产、销售、逆向回收等于一体的供应链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快库存周转。加强制造业供应链融合创新,鼓励大型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优化物流流程、共建设施设备、对接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综合性供应链解决方案。支持利用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厂房建设物流服务设施。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快数字供应链发展,提升商贸供应链协同水平。
(五)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商品市场优化升级,加快零售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设施标准化智能化改造,提高流通组织能力和效率,降低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成本。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构建分层分类的城市商业格局,健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发展共同配送、仓配一体等集约化模式。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建设内外贸融合平台,促进内外贸制度规则衔接。
(六)实施大宗商品精细物流工程。推动大宗商品生产加工等企业整合内部物流需求,优化物流路径,提高直发终端用户的比率。发展大宗商品供应链组织平台,提高物流供需匹配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支持在沿海内河港口、内陆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大宗商品储运设施。积极发展专业化载运器具,推进适宜的大宗商品在工厂园区等入箱,推广集装箱货物公铁水全过程运输。鼓励银行机构依法合规开展重点领域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
(七)实施“新三样”物流高效便捷工程。加强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出口的国内港口仓储设施建设,支持高效便捷出口。研究出台大容量储能电池、大尺寸光伏组件的仓储和运输相关技术标准,优化完善锂电池运输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新能源汽车物流提升工程,加强港口滚装码头建设,鼓励研发应用内河滚装船。探索发展新能源汽车集装箱运输,畅通新能源汽车国内联运通道和跨境物流通道。
(八)推动国际供应链提质增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畅通大宗商品、新能源汽车、冷链等国际物流。鼓励大型工商企业与骨干物流企业深化国际物流合作,共建共用海外仓储等基础设施,提高储运、流通加工等综合服务能力。优化中欧班列开行计划和运力分配机制。增加全程时刻表中欧班列开行数量。推进内陆港建设工程,降低内陆枢纽的集货和通关成本。推动铁路国际联运单证物权化,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探索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