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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切块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1-27 | 2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经信办函〔2024〕406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川办发〔2024〕43号),根据省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工业类项目资金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4〕108号)、《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经信技改〔2024〕156号)》等规定,在2025年“智改数转”项目入库储备基础上,开展切块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项目符合企业智改数转网联、产业链和集群数字化转型重点方向。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基本属性。项目符合国家以及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且在我省实施。

(二)建设单位属性。项目建设单位需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项目周期进度。项目建设期应为2023年11月以后竣工,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进度不低于70%。

(四)项目投资额。设备(含软件)投资不低于800万元。

(五)项目手续要求。项目环保、安全、节能等前期审批报建和备案(核准)手续完备合规。

(六)项目真实性。项目建设单位对填报的项目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项目。

(七)其它条件。项目建设单位需按照《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试行)》完成线上评估。竣工项目应在当年度完成线下诊断。获得过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入库。每个项目建设单位仅可申报入库一个项目。

三、工作流程

(一)资料填报。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制造业“智改数转”重点支持方向,自愿通过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简称平台)填报申报资料(详见附件1)。项目已完成2025年“智改数转”项目入库储备。

(二)审核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遴选要求,自主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重复性筛查、现场核实等程序,并征求项目属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报送入库项目名单,并进行项目公示。

(三)项目入库。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审核通过的切块资金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完成项目入库。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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