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各区(市)县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组织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公开组织项目,不得随意扩大支持范围、降低标准。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及时提交资料。各区(市)县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审核结束后及时将正式推荐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
(四)加强协作配合。拟支持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书面征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意见,并在资金计划下达后,由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致函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管责任。
六、声明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我局将及时转报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工业投资处 028-61881620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信息中心 028-86264480
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机关纪委 028-61885837
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028-61881627
附件:
1.四川省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期间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请报告
2.区(市)县备案报告资料要求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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