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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2024年度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2024-11-20 | 3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健委科教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和重点专项评审立项工作安排,我中心拟定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2-6日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2024年度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范围及评审安排

(一)评审范围

“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2024年度通过形式审查且该指南方向进入后续评审立项程序的项目。

(二)评审时间

各申报团队具体答辩时间通过电话和邮件另行通知。

(三)答辩方式

本次答辩评审采取多场景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在各项目牵头单位设置的答辩会议室登录科技部视频评审会议系统进行答辩(登录网址:expert.most.gov.cn/spps/p)。

二、评审工作安排

(一)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设立评审分组,在科技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和财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二)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结合申报单位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评审专家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提问题匿名反馈至项目申报人。评审专家预览申报书时所提问题与答辩时所提问题不一定相同,且不需要项目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回答。

三、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一)项目答辩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主讲,参与答辩的应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项目骨干,原则上不超过3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答辩场所。若项目负责人不能进行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不可委托非项目组成员),并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材料,于评审会前2日将扫描件发送至szjk@dcmst.org.cn(逾期不予受理)。

(二)答辩评审前须进行评审环境测试,项目申请方应提前阅读《科技部多场景模式视频评审系统答辩人操作手册》、《PPT、视频文件播讲注意事项》和《Windows 11操作系统浏览器及PPT关闭硬件加速操作》等文件(邮件发送),选择适宜空间(独立房间、网络通畅、光线充足、环境噪音低)作为答辩室,提前自测设备、软件和网络运行情况,熟悉视频评审系统操作界面。我中心工作人员将于评审会前1-5天联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进行多场景视频评审系统测试。测试时,须在正式答辩时使用的网络环境和设备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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