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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4-11-15 | 250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级有关部门,成都市委金融办,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深化科技金融体制改革,并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川科资〔2022〕75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申报主体分为科技金融投(融)资机构、服务机构、研究机构三类。申报主体服务的科技型企业范围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科技金融投(融)资机构。

1.银行机构:在四川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具有一个以上专项科技贷款产品,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服务在川科技型企业贷款累计发生额10亿元以上,服务科技型企业300家(次)以上;

2.担保/保险机构:担保机构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累计向川内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服务50家(次)以上,累计担保发生额5000万元以上。保险机构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科技保险保费收入1亿元以上,累计科技保险金额5亿元以上;

3.创投机构:在四川省内设有独立法人的投资机构,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累计投资科技型企业20家以上、投资金额3亿元以上。

(二)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集聚银行、创投、担保、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资源5家以上,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开展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对接活动10次以上,累计服务川内科技型企业500家以上;或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主要资本市场上市数量2家以上(在上市前提供服务)。

(三)科技金融研究机构。

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专业的师资力量或人才队伍。开展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提出科技金融研究对策、培养科技金融人才等。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申请单位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申请表。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申报书填报、申报。申报单位12月3日下午18:00前在线填报《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申报书》和上传相关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上传(系统将在12月3日下午18:00自动关闭)。

(三)推荐单位推荐。申报单位自主联系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于12月5日下午18:00前出具书面推荐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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