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满足指南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
4.有其它来源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的,需由经费提供方出具加盖出资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明确出资方、配套项目名称和配套金额(或比例))等信息。
5.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聘用期需覆盖项目执行期;
6.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所有课题申报单位的诚信承诺书。
7.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需在申报书中提交该项目不违背科技伦理要求的初步审核意见。不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科研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需作出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8.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初步伦理审核意见。
9.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提供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承诺。
预申报阶段已提供的上述相关材料需要在系统中重新上传,其中联合申报协议内容不符合上述签订要求的需要重新签署。
所有公章、签字、扫描页须清晰可辨识。
二、项目(课题)预算编报有关要求
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预算编制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
如有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中央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科研仪器设备的情况,须提交《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及查重评议结果。
三、网上填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填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将以系统提交的申报书材料为准。
(二)组织推荐
正式申报书填报不需原推荐单位推荐提交。
(三)网络填报受理时间
2024年11月8日8:00至2024年12月9日12:00。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重点专项申报截止时间完成填报提交,以免信息系统关闭造成无法登录、填报和提交。
(四)咨询电话
“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80、010-88387251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