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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2024-11-07 | 37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以下简称主动健康专项)2024年度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注意:申报书的相关附件材料需规范、清晰、完整,有缺材料的项目原则上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没有补交材料的机会。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要求

项目正式申报书是对项目预申报书的进一步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上应与之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一)不允许修改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已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课题数。

(二)不允许大幅调整的内容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完善研究人员及参与单位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已有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上,补充项目(课题)骨干和其他研究人员。项目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补充的参与单位和研究人员须符合指南规定的限项和诚信要求。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

(四)须遵循伦理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相关法规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五)申报书需提交的附件材料

(请务必注意附件材料需规范、清晰、完整,有缺材料的项目原则上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没有补交材料的机会。)

1. 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提供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任务负责人签字确认);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需提交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承诺组织本项目所有参与单位按期将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无条件汇交至科技部指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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