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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竞赛集训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4-11-05 | 534 次浏览 | 分享到:

申报单位应结合区位地域特点,合理确定重点发展赛项,充分发挥竞赛工作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带动区域技能人才培育和选拔工作。

五、工作程序

按照项目申报、初审推荐、条件复审、综合评议、社会公示、公布名单等流程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一)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单位驻地或工作所属关系,于11月15日前向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不得多渠道申报,多渠道申报视为无效。

2.初审推荐。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初审、核实,经择优遴选、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0日前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推荐材料。每个项目各推荐单位可择优推荐多个申报单位。

3.条件复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复审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4.综合评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等对通过条件复审的申报单位开展综合评议,确定竞赛集训中心建议名单。

5.社会公示。竞赛集训中心建议名单确定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门户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公布名单。竞赛集训中心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社会公布名单。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须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竞赛集训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与佐证材料;申报新产业或地方特色产业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增加项目背景说明、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产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对项目产业的支持政策等支撑材料。《申报书》、佐证材料及支撑材料等合并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申报多个项目的需按项目分别装订,每个项目报送材料不超过50页,每个项目均需要向推荐单位报送申报单位签章纸质版5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同步报送电子版PDF、Word格式;

2.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等推荐单位须汇总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川省竞赛集训中心项目推荐一览表》(附件2),并提交推荐单位签章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会同经推荐单位签章推荐的各项目《申报书》(含合并装订的佐证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5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并报送,同步报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PDF、Word格式。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竞赛集训中心建设对于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建设主体共同支持竞赛集训中心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结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广泛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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