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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批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4-10-22 | 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经信技创函〔2024〕61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7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本次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面向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安全应急、战略性矿产资源、智能检测、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等8大重点领域,主要强化三类服务:一是试验检测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服务;二是信息服务类,主要为行业提供知识产权、产业信息、公开数据集等服务;三是创新成果产业化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关键核心技术应用验证、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服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按照自愿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第六批)(附件2),将申报材料(含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审核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于11月8日(星期五)16:00前正式报送我厅。我厅将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根据要求积极组织能力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符合条件的优势平台申报。

(二)鼓励已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项目的单位申报。

(三)鼓励我省第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和第二批拟认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四)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成华  028-86265751


附件: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具体条件

      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第六批)

      3.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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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六批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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