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直属相关单位,有关院校、行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非遗保护传承的系列工作部署,推动我省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4年四川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推选宣传活动。
一、工作目标
推选宣传活动以价值弘扬为主线,以示范引领为路径,以全面提升为目标,发挥党委政府、主流媒体、社会团体、非遗传承人等社会主体的作用,通过推选2024年四川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总结梳理2024年非遗保护领域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成果,记录非遗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宣传非遗保护传承优秀典型,引领全省非遗工作创新实践。
二、评选内容及推选范围、标准
(一)四川非遗保护实践优秀案例(不超过10个)
推选范围:对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保护利用,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案例。以及其他围绕国家、省非遗保护重点工作,相关单位、群体或个人推动保护传承和创新转化的非遗保护实践优秀案例。
推选标准:项目保护工作较好地遵守和实践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保护理念,尊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扎实开展保护传承,积极推进创新转化,扩大了传承人群,增强了非遗传承活力,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
(二)四川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不超过10个)
推选范围:依托非遗项目、传承人,以及相关的文化空间,推动非遗保护利用与旅游融合发展,开展非遗体验、非遗研学、非遗演艺、非遗美食、乡村旅游、非遗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等创新实践,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案例。
推选标准:项目在2024年期间实施,或者2024年以前启动并持续实施至今,已经完成或还在进行中。案例较好地遵守和实践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保护理念,尊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案例须组织规范、严密,实施系统、完整,有较为完善的实施计划和周期,具有阶段性效果和总结,定期或固定周期开展,成绩突出、可传播性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案例未过度商业化开发,未将传统文化庸俗化、低级趣味化,项目实施有效保护了当地原有生态和生活生产方式,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具有积极作用。
(三)四川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不超过10个)
推选范围:整体部署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的综合性实践案例,在校园开展传承、展览、展示、展演等活动,推进非遗课程、教材进校园等普及和理论研究,以及依托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传播等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