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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4-10-17 | 49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直属相关单位,有关院校、行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非遗保护传承的系列工作部署,推动我省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4年四川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推选宣传活动。

一、工作目标 

推选宣传活动以价值弘扬为主线,以示范引领为路径,以全面提升为目标,发挥党委政府、主流媒体、社会团体、非遗传承人等社会主体的作用,通过推选2024年四川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总结梳理2024年非遗保护领域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成果,记录非遗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宣传非遗保护传承优秀典型,引领全省非遗工作创新实践。

二、评选内容及推选范围、标准

(一)四川非遗保护实践优秀案例(不超过10个)

推选范围:对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保护利用,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案例。以及其他围绕国家、省非遗保护重点工作,相关单位、群体或个人推动保护传承和创新转化的非遗保护实践优秀案例。

推选标准:项目保护工作较好地遵守和实践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保护理念,尊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扎实开展保护传承,积极推进创新转化,扩大了传承人群,增强了非遗传承活力,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

(二)四川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不超过10个)

推选范围:依托非遗项目、传承人,以及相关的文化空间,推动非遗保护利用与旅游融合发展,开展非遗体验、非遗研学、非遗演艺、非遗美食、乡村旅游、非遗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等创新实践,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案例。

推选标准:项目在2024年期间实施,或者2024年以前启动并持续实施至今,已经完成或还在进行中。案例较好地遵守和实践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保护理念,尊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案例须组织规范、严密,实施系统、完整,有较为完善的实施计划和周期,具有阶段性效果和总结,定期或固定周期开展,成绩突出、可传播性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案例未过度商业化开发,未将传统文化庸俗化、低级趣味化,项目实施有效保护了当地原有生态和生活生产方式,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具有积极作用。

(三)四川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不超过10个)

推选范围:整体部署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的综合性实践案例,在校园开展传承、展览、展示、展演等活动,推进非遗课程、教材进校园等普及和理论研究,以及依托网络新媒体开展宣传传播等实践案例。

推选标准:案例较好地遵守和实践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保护理念,尊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案例须组织规范、严密,实施系统、完整,有较为完善的实施计划和周期,具有阶段性效果,定期或周期性常态化开展。案例成果丰硕、亮点突出、形式丰富多样、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具有创新性及可借鉴意义。案例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实施过程中运用创新方式方法手段,受到青少年喜爱并引起较大反响,对非遗保护传承和传播普及具有积极作用。

(四)四川非遗传播推广优秀案例(不超过10个)

推选范围:深度融合现代传播技术,创新宣传策略,依托多元网络平台精准触达受众,围绕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等全面传播推广四川非遗的案例。

推选标准:案例较好地遵守和实践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保护理念,尊重传承人的主体地位。案例利用各类媒体、活动开展传承、展示、展演、展销等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非遗保护传承,营造非遗保护良好氛围,有效提升四川非遗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推选发布程序

推选按照推荐、评选、发布的程序开展。

(一)推荐(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

采取网络推荐与市(州)、省直单位、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等推荐多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征集2024年四川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推荐不设名额限制。

(二)评选(11月上旬)

分初选、复选、终选三个阶段。

1.初选。组委会收集到各方推荐名单后,将进行合规性审查,根据推荐情况和相关单位意见,初选出非遗保护实践优秀案例、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和非遗传播推广优秀案例候选名单各30-50个。

2.复选。初选名单确定后,评委会从非遗保护实践优秀案例、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和非遗传播推广优秀案例候选名单各选出20-30个入围案例名单。

3.终选。在四川文旅、四川非遗和相关媒体单位等平台进行入围案例名单展示。从入围名单中,开展2024年四川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网络投票。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和评委会评议,从入围名单中推选出非遗保护实践优秀案例、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非遗传播推广优秀案例的建议名单各一批。建议名单经组委会研究通过,征求意见后,按程序报审,确认终选名单。

(三)发布(择期组织)

通过现场活动对终选名单进行发布。活动举办前3天通过媒体进行预告。活动通过四川文旅、四川非遗和相关媒体单位等平台进行直播。

四、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州)要把推选宣传活动相关信息传达到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非遗保护机构,要利用本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做好活动的发动工作,采取图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推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组织实施,细致做好推荐工作。在鼓励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推选申报的同时,各市(州)要结合非遗保护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成果,全面梳理本地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积极向文化和旅游厅进行推荐。每个市(州)应当推荐非遗项目优秀保护实践案例、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非遗传播推广优秀案例分别不少于3个,并于10月26日前报送指定邮箱(Scfyxctg@163.com)。

(三)加大扶持力度,切实做好成果运用。各地各单位要借力借势做好本地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的宣传工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结合实际进行推广运用。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为优秀案例相关单位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四川非遗项目保护实践优秀案例”推荐申报表

 附件2:2024年“四川非遗与旅游融合优秀案例”推荐申报表

 附件3:2024年“四川非遗进校园优秀案例”推荐申报表

 附件4:2024年“四川非遗传播推广优秀案例”推荐申报表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16日

(联系人:李泳龙,联系电话:028—86703710)

 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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