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是强化以城带乡、城乡互促,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有力举措;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重要工程;是推动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书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乡村篇的具体行动。各地要高度重视试点探索,多措并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二)加强摸底调查。各省级文化和旅游、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协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第一批试点单位经验和成效,推荐第二批有代表性、有工作积极性、有改革创新性、有试点条件的县(区、市)。
(三)科学制定方案。试点申报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工作方案,围绕重点任务,大胆探索完善体制机制、发展举措、产业导入、政策保障的方法和路径。试点实施方案应思路清晰、任务明确、项目具体、政策务实、特色突出,确保可落地可实施可考核。
四、材料报送方式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3份)于2024年10月31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电子材料请用闪存盘(U盘)存储,并随纸质材料一并寄送。
联系方式: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010-59881787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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