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网上申报进行初审推荐和业务指导工作。在申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初审推荐。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退回,要求申报企业在规定2个工作日时限内一次性补齐材料。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网上初审推荐(含申报企业补充资料再次提交后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7时。
(三)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对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的申报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复审受理工作。在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复审。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报单位限期2个工作日一次性补齐材料;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且无法、逾期补证的,不予受理。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网上复审受理(含申报企业补充资料再次提交后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7时。
(四)申报单位于项目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下载打印带有水印的申报材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含骑缝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24年10月30日17时前报送至属地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五)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11月1日17时前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指导。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结合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五进”等有关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和申报辅导,科学统筹安排申报工作,主动靠前做好服务保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严控时间节点。为确保申报工作及时、有序推进,各申报环节均设定了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包含退回修改的时间,截止时间到达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持续关注各环节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被退回的,要及时修改完善并在规定时限内再次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
(三)加强属地管理。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学习、理解相关政策文件,逐项核查申报单位是否符合主体资格条件、是否已享受财政同类项目资助、是否符合信用要求等内容,确保推荐申报项目质量。同时,对未推荐、未受理项目要做好政策解答和后续培育服务工作。
四、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咨询)
1. 天府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地址:天府新区集萃街619号2-2号楼7层;联系电话:68774192;联系人: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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