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经信财〔2024〕84号
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厅〔2023〕48号)和《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成府规〔2022〕1号),支持企业申报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场景,根据《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成经信规〔2024〕4号)和《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成经信规〔2022〕5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和标杆场景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即日起开始线上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23:59;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23:59,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智能服务平台(https://tfryx.tfryb.com/),按要求如实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区(市)县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初审、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要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
(三)及时提交材料。各区(市)县汇总审查合格的项目形成《2024年度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和标杆场景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5),于2024年10月25日前盖章并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三)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或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61881624。
不要害怕这个世界,让它对智慧充满敬畏。
我们会第一时间查我们的邮箱,并及时给您满意的回复。
E-mail: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