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注意事项:
1.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书脊标示企业名称,简装尽量做成一本,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2.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四、申报驻点答疑地点及时间
1.南区
地址: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3楼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
受理时间:8月26日—8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028-61106800
2.西区
地址:高新西区天目路2号1楼高新西区政务中心22号窗口
受理时间:9月3日—9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028-63911986
五、咨询方式
1.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
028-62676761、028-85929695
2.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028-63911986
咨询QQ群:1103593025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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