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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社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5-01 | 239 次浏览 | 分享到:

01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2023-05-01 至 2024-12-31责任单位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在成都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市的企业。
支持标准

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费率分别按0.6%、0.4%执行;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20%。社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按上述政策核定和征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

申报条件

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报)。

联系方式

028-87706762

02常见问题

1. 什么是免申即享?

       答:企业免申请即可享受政策红利。针对普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免申请、零跑腿、免交材料,政府部门主动办理,直接拨付资金至企业账户或减免企业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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