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我区城镇燃气智慧化管理水平,结合双流区2024年民生实事工作安排,区经信局起草了《成都市双流区居民燃气安全智慧管理运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因情况紧急,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二、反馈形式
公开征求建议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经信局提出建议意见。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东路1段59号,邮政编码:610200。
2.通过电话反馈:028-8581089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99674810@qq.com。
附件:1.《成都市双流区居民燃气安全智慧管理运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成都市双流区拟实施燃气安全智慧管理居民小区统计表
成都市双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附件1 成都市双流区居民燃气安全智慧管理运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双流区拟安装燃气报警器居民小区统计表.xlsx
附件1
成都市双流区居民燃气安全智慧管理运营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我区城镇燃气智慧化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和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成都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我区2024年民生实事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成都市双流区居民燃气安全智慧管理运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依托传感、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建设1个智慧燃气数据中心,1个智慧燃气安全预警平台,4个客户端(居民安全预警客户端、服务商预警处置客户端、燃气企业管理客户端、政府管理客户端),构建24小时居民燃气智慧监测、预警处置应用场景,实现燃气泄漏感知、响应、处置、反馈“一网通管”,数据接入区城运中心,确保燃气安全风险“看得清、管得了、控得住”。
二、实施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作为全区燃气行业监管部门,统筹推进居民燃气安全智慧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年度资金申报、审核、拨付。成都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科创集团”)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依法依规招标采购服务商,搭建燃气安全智慧管理运营服务平台;实施项目运营管理和考核验收。
三、实施内容
(一)预警处置。用户室内一旦发生燃气泄漏预警,智慧燃气安全预警平台实时推送给居民客户端,同步根据用户环境照片、用气规律、隐患记录、泄漏数据等信息自动生成用户安全报告。服务商调度中心派单给片区抢险人员上门排患;若遇到重大险情,调度中心同步推送信息至用户、物业、社区、镇(街道)、相关部门及燃气企业共同处置,集结力量协同处理。
(二)数据共享。服务商按照成都市“智慧燃气”要求,与区城运中心平台、燃气经营企业信息平台有效对接,实时推送安全预警信息,实现监管数据共享、预警事件信息“一网通管”。
(三)运营维护。服务商负责燃气安全智慧管理平台的搭建、运维、优化、升级,定期开展设备自检和上门巡检,负责处置预警信息和上门排查安全隐患,协同处置燃气安全隐患。
四、实施范围
参照《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关于“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燃具的判废年限应为10年”的国家标准,按照“房龄先旧后新、隐患先重后轻”的原则,先行将2013年底前建成交付的居民小区天然气用户纳入实施范围。根据各镇街摸排结果,全区2013年底前建成交付的居民小区841个、天然气用户27.5241万户,参考燃气公司入户安检抄表成功率94%,本项目实施户数为27.5241×94%≈25.8万户,分布全区9个镇(街道)。
五、实施进度
本项目拟实施周期为5年。空港科创集团于2024年11月前完成首次采购服务合同签订;合同生效后9个月内完成25.8万户硬件配置和服务平台搭建;此后按合同周期开展服务。鉴于本项目为双流区2024年票决民生实事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保障。
六、工作分工
区经信局:统筹推进居民燃气安全智慧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年度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工作;参与项目验收。
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参与项目验收。
区审计局:负责依法对项目所涉财政资金进行审计。
区城运中心:负责燃气安全智慧管理平台信息接入;参与项目验收。
区住建局(小区管理中心):协调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燃气安全智慧管理服务宣传;督促物业管理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小区居民因实施项目服务产生的矛盾纠纷。
各镇(街道):负责核定辖区内拟实施安装的燃气居民用户信息;负责燃气安全智慧管理服务采购工作的宣传和引导,配合实施单位开展辖区燃气安全智慧管理,协调处理居民群众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用户燃气安全智慧管理情况;参与项目验收。
空港科创集团:负责依法依规招标采购服务商,牵头搭建燃气安全智慧管理运营服务平台;实施项目运营管理和考核验收。
服务商:负责搭建、运营、维护燃气安全智慧管理平台,负责处置预警信息和上门排查安全隐患,协同处置安全隐患。
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在燃气安全智慧管理服务过程中,配合项目实施及安全隐患处置;参与项目验收。
八、绩效考核
区经信局牵头制定本项目运营服务绩效考核办法。空港科创集团负责本项目运营服务绩效考核;区经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空港科创集团提供的评审材料及结果进行复审,并提请区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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