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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支持企业上规人库的若千政策的通知》(川天管办发〔2021〕7号)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5-25 | 41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川天管办发[2021]7号


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支持企业上规人库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部门,各街道,成都天投集团、四川天展公司,天府产投集团筹备组、天府科创投公司筹备组: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 区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入库的若于政策》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入库的若干政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引导和支持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四上”企业规模质量,推动天府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适用于税收解缴关系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且纳入直管区“四上”企业库的企业。

第二章 鼓励扶持政策

第三条 鼓励企业上规入库。对首次新增入库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总产值达 2000 万元的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在前三年每年总产值 (主营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的前提下,逐年给予 3 万元、3 万元、4万元奖励。对首次新增入库纳统的其他“四上”企业,在前三年每年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 实现正增长的前提下,逐年给予 1万元、2万元、2万元励。(任单位:新经济局、总部经济局、文创会展局、科创和人才局、发展和经济运行局、公园城市局、生态环境和城管局、统筹城乡局、市场监管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第四条 鼓励企业快速发展。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道路运输业企业,年度增速超过30%、超过50%的,分别给予1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总产值 2 亿元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10 亿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1亿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度增速超过20%、超过 40%的,分别给予1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2021年增速以 2020 年、2021 年两年平均增速为准(责任单位:新经济局、总部经济局、文创会展局、科创和人才局、发展和经济运行局、公园城市局、生态环境和城管局、统筹城乡局、市场监管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第五条 鼓励企业壮大规模。对库内正常经营 1年以上且年度总产值 (主营业务收入) 首次突破 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50 亿元、100 亿元的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年度总产值 (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1亿元、5亿元、10 亿元、20 亿元、30 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3000 万元、5000 万元1亿元、2亿元、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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