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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关于支持企业上规人库的若千政策的通知》(川天管办发〔2021〕7号)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05-25 | 447 次浏览: | 分享到:

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30万元、4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实行进档补差(责任单位:新经济局、总部经济局、文创会展局、科创和人才局、发展和经济运行局、公园城市局、生态环境和城管局、统筹城乡局、市场监管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第六条 鼓励企业“分转子”。对本政策发布前已在新区登记并正常经营纳税的分公司,在政策发布后新设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直管区入库纳统且当年实现正增长的,按企业设立后首年在直管区纳统总产值 (主营业务收入)的 2%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发展和经济运行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

第七条 强化企业人才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四上”企业高端人才,经人才部门认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 号)关于购房者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有关规定执行。“四上”企业高端人才,经人才部门认定,可享受天府新区关于高层次人才健康医疗服务,其子女入学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责任单位:党群工作部、新经济局、总部经济局、文创会展局、科创和人才局、发展和经济运行局、公园城市局、生态环境和城管局、统筹城乡局、市场监管局、社区治和社事局)

第八条 加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指导符合条件的“四上”企业申领成都市科技创新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定期组织技术交流等活动。对在新区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的“四上”企业,按不超过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 3%,每年给予最高50 万元资助。对使用新区国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四上”企业,按实际支付额的 30%,每年给予最高 30 万元补贴(责任单位:科创和人才局、成都天集团)

第九条 强化企业要隶保障。将直管区“四上”企业列为生产要素重点保障单位,优先保障企业用水、用电、用气需求。结合企业需求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用好蓉易贷、壮大贷、园保贷等支持措施,帮助争取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新经济局、总部经济局、文创会展局、科创和人才局、发展和经济运行局、财政和金融局、公园城市局、生态环境和城管局、统筹城乡局、市场监管局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第十条 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充分利用西博城重大展会活动平台功能,组织“四上”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专场活动,按展位费的 5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 5 万元的补贴。鼓励“四上”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高能级会展经贸交流活动,协助企业申请省市资金补贴。对参加境内会展经贸交流活动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按展位费的 50%给予每年最高 5 万元的补贴,对参加境外会展经贸交流活动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按展位费的 50%给予每年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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