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征求《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6-23 | 332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7月24日前书面反馈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联系电话:0825—2226915,电子邮箱314980032@qq.com)。

 

  附件:    附件: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3日

      

 

 

附件

遂宁市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会议精神,发挥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着力“扬优势、锻长板,促创新、增动能,建集群、强主体”,加快建设遂宁特色现代化工业体系,打造高质量制造业集群,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产业集群发展

(一)做强特色产业集群。对首次纳入国家级、省级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支持。对首次纳入国家级、省级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夯实产业园区载体。对首次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产业园区,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首次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强县示范县(区)〕的产业园区,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特色产业类(创新类)品牌园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三)推动产业强链韧链。鼓励按产业链招大引强,对制造业招商引资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市直园区给予激励。对市级(船山区、安居区及市直园区,下同)企业纳入国家补短板、锻长板的重点项目,按国家支持资金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纳入省级补短板、锻长板的重点项目,按省级支持资金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合作局)

(四)推进项目提速增量。对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在市级落户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6‰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