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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8-28 | 6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科技局、扩权试点县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引导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参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结合我省实际,科技厅对《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完成的《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31日


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引导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面向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支撑平台。

第三条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集聚各类创新创业要素,为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第四条  省级孵化器的建设目标是落实国家和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构建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孵化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的发展格局,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支撑。

第五条  支持省级孵化器发展建设,财政资金对新认定和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级孵化器给予后补助支持。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对全省孵化器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政策。

2.研究制定省级孵化器的管理办法和支持政策等,指导孵化器的建设与运行。

3.负责省级孵化器的认定、管理、撤销等,组织省级孵化器的绩效评价等。

4.负责省级孵化器绩效评价专家的遴选,建立省级孵化器工作专家库,为省级孵化器的发展和管理提供支持。

第七条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集成授权改革的新区和开发区是省级孵化器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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