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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民政部 | 发布机构:民政部 | 发布时间:2023-05-12 | 2453 次浏览: | 分享到:

3.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4.社区社会组织筹资和财务管理;

5.社区社会组织项目管理;

6.社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和规范建设;

7.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案例分析;

8.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

9.社会组织社会责任标准体系;

10.“五社联动”基层治理行动框架的实践分析;

11.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收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老年人服务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设。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调整相关课程。

四、项目管理

(一)各项目实施地民政厅(局)应当指导项目执行单位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任务,精心设计培训课程,组织师资力量,指导、监督做好具体培训工作。

(二)每期培训需进行培训总结,汇总学员意见和建议。

应当保留培训通知、课程设置、教材讲义、会场照片、签到表、发票、消费明细等备查。师资费用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如上述会议和培训活动不需要住宿,应在预算中相应扣减住宿费。

除组织线下培训外,各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财务管理规定,组织线上培训课程,提升培训频次和覆盖范围。

(三)支付标准:除师资费外,食宿、交通、会议室、材料等费用每人每天550元以内;线上课程在标准范围内按实际发生支付费用。

(四)培训应当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

(五)民政部将根据工作安排,组织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管理指引

   2.2023资金管理与财务管理指引附件

   3.2023年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管理答疑

   4.2023年项目标识

   5.各地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6.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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