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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3-05-12 | 241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化建设方案或计划,定期开展医院文化调研活

动。

规划减 0.5 分。

2.无医院文化建设方案或计划减 0.3 分。

3.未进行调研减 0.2 分。

4.无计划落实资料减 0.1 分

 

 

184.2

有指定部门负责文化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对员工 医院价值取向的教育和培训,文化建设的落实措 施能够体现以病人为中心。

1.无教育培训减 0.3 分。

2.措施未落实减 0.2 分。

3.无相关资料减 0.1 分。

4.资料不完整减 0.1 分。

 

184.3

采用现代科学技术,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周到 的医疗服务。

1.未制定相关措施减 0.3 分。

2.措施未落实减 0.2 分。

3.无案例或实例减 0.1 分。

(一百八十五)执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建立行风建设与管理的组织和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2 分)。

【标准概述】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应执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尊重、关爱患者,   主动、热情、周到、文明为患者服务;落实《九项准则》,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   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185.1

 

有医德医风管理组织体系、医德医风考评方案和量化标准,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项准则》 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有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评、公示,有完整规范的医德考评档案。

1.体系不健全减 1 分。

2.考评方案有缺陷减 0.3 分。

3.未建立量化标准减 0.5 分。

4 无年度考核减 0.3 分。

5.无主管部门管理减 0.3 分。

6.未建立医德考评档案减 0.5 分。

7.档案不完整减 0.2 分。

 

 

 

 

185.2

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中,有医德医风的要求,有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

的教育培训,将《九项准则》纳入岗前教育、业

务培训、入职晋升前培训等各级各类执业培训教 育活动,确保全员知晓。医德考评结果在本院内 公示,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 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 挂钩。

1.职责不明确减 0.2 分。

2.无相关教育培训减 0.5 分。

3.教育培训资料有缺陷减 0.1 分。

4.医德考评结果未在本院内公示减 0.2 分。

5.医德考评结果未与相关管理项目直接挂钩,缺一项减 0.2 分。

6.落实措施不完善减 0.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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