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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04-20 | 195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引育壮大市场主体

坚持外引与内育并重,公共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力量互促共进、协同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从业市场主体超1. 7万户、规模以上企业超1500户。

(八)实施名优企业招引计划。抢抓东部地区产业链转移及头部企业全国布局机遇,突出强链延链补链,鼓励各地综合采取园区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联合招商等方式,重点引进一批业态先进、规模较大、拉动效应强的国内外名优企业,按规定享受本地区招商引资或相关扶持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总部经济,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龙头企业对接洽谈,靶向招引一批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全省联动布局、连锁运营。

(九)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和“一企一策”个性化培育机制,力争到2025年重点培育形成20户左右经济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服务网络完善的四川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其中2-3户成长为全国性龙头企业。大力培育本土总部企业,支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向总部企业发展。鼓励各地对照沪深北交易所板块定位和上市标准,推动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开展规范化股改,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对符合条件的拟上市后备企业及发债企业依规给予奖补。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融资等方式,调整优化市场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支持“龙头+配套”协同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发挥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创新优势,参与制定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及标准规范,按规定承担就业和人才工作领域相关试点示范。支持四川省人才发展集团做大做优做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分级组建、联动运营人才发展集团。打造一批青年发展型龙头企业。

(十)实施中小微企业提质计划。加大纾困解难力度,引导中小微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找准定位,在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提高生存力、竞争力。建立“重点企业成长培育库”,加强“服保贷”支持,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入统”企业成长链条,对新入统企业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全面梳理中小微企业有效融资需求,建立“金融顾问”服务清单,创新优化金融、法律、财务等服务。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符合条件的创办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按规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十一)实施“专精特新”遴选计划。突出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应用等重点领域,完善“专精特新”重点培育库。支持各地区加强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倾斜与扶持,力争到2025年重点培育30户左右聚焦主业、专注专业、成长性好、创新性强的“专精特新”企业,其中5户左右成长为全国性“专精特新”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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