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旅局,直属各单位,省内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企事业等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撑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面向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领域,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创新中心申报条件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盖章后的pdf版和word版等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scswltky@163.com。邮件名格式统一为:“xx单位2023文旅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资料”,其内文件名格式统一为:“xx单位2023文旅部技术创新中心......(省略号部分为申报书、佐证资料)”等。我厅将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
(二)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鼓励地方政府、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
三、注意事项
文化和旅游厅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以邮件和邮戳、快递发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
附件2: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胡曾艳,联系电话:028-86702893)
附件1
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和“统筹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创新中心属于文化和旅游领域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是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培育基地,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促进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