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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3-02-10 | 959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三条  技术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落实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重大战略任务部署,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产学研用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各类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服务,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  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遵循聚焦关键、分类指导、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原则,实行科研与市场协同衔接的运行机制,探索不同类型的组建模式,明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政府等主体的权责。

第五条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协调相关资源支持技术创新中心发展,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技术创新中心承担相关科研任务,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及决策支撑等工作。对运行良好、成绩显著、效能突出的技术创新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产业支持项目和人才计划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文化和旅游部组织推进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文化和旅游部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管理制度,提出对技术创新中心的支持政策与措施。

(二) 指导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组织开展技术创新中心的验收、评估和检查等工作。

(三) 统筹解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对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审核技术创新中心的调整方案,协助组织技术创新中心的验收、评估和检查,制定支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措施,将技术创新中心的发展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第八条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 确定技术创新中心发展目标、任务和研究重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二) 负责技术创新中心的组建和运行管理,提供相应的机制、人员、资金、场地、设施、技术等方面支持保障,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 聘任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副主任,组建专家委员会,聘任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四) 对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年度考核,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验收、评估和检查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根据工作基础和发展需要申请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在文化和旅游部指导下直接开展相关的申报、建设、考核、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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