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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2-11-24 | 162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鼓励打造特色楼宇。鼓励楼宇运营机构引进软件信息、工业设计、平台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研发、新兴金融、商务服务、法律、策划咨询、人才资源等专业服务产业。对入驻率达80%及以上、在温注册率达70%及以上、行业集中度达60%及以上、以上一年度该楼宇入驻的“四上”企业地方经济贡献为基数,给予楼宇运营机构增量的20%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同一楼宇最高补助100万元。

(四)支持国家级产业园区创建。对开展国家级产业园区创建的园区管委会认定的重点打造楼宇,协议引进且入驻满一年的企业,经协议引进单位联合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履约进度执行情况,给予相应扶持。对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补贴;对租用办公场地的,以每月最高不超过3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该企业不超过三年的扶持;对入驻后投资完成装修改造的,按装修实际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50万元;连续三年按其地方经济贡献的50%,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第十八条  鼓励楼宇企业做优做强

(一)企业贡献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甲级”商务写字楼、专业楼宇(含创建型)新引进入驻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到并保持30万元及以上、存量入驻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到并保持50万元及以上,按照地方经济贡献的80%、60%、40%比例,连续三年给予入驻企业奖励。

(二)企业成长奖励。政策有效期内,专业楼宇内(含创建型),经楼宇业主方或运营机构自主招商入驻,并被认定为成都市总部企业的,给予该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十九条  支持楼宇专业化运营

(一)楼宇租金补助。每年地方经济贡献达到2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楼宇入驻企业,租用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及以上(不超过5000)且入驻满一年的,以每月最高不超过3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该企业不超过三年的扶持,支持金额不超过其实际租金总额。经区投促局认定的高能级产业化项目,地方经济贡献达到50万元及以上、每平方米地方经济贡献达到200元/平方米的楼宇入驻企业,按照每月8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支持。

(二)购买楼宇补助。通过购买取得楼宇产权,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60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属地经营且未分割出售前提下,分三年给予该企业扶持,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5000平方米。

(三)楼宇招商奖励。每新引进或培育1家规上限上、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瞪羚、雏鹰、独角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经综合认定后,,给予楼宇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招商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每引进1家世界500强、央企、上市公司等落户温江且成功认定为市、区总部型企业的,给予楼宇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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