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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成都市温江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2-11-24 | 1631 次浏览: | 分享到:

鼓励汽车品牌授权新建品牌汽车4S店、城市展厅。对在我区授权新建的汽车4S店、城市展厅并首次纳入我区统计核算体系的汽车品牌销售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再追加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支持发展品牌特色餐饮

(一)被区级专业机构评定为名店、名小吃(名菜)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市级专业机构评定为名店、名小吃(名菜)的,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省级专业机构评定为名店、名小吃(名菜)的,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国家级专业机构评定为名店、名小吃(名菜)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应标准提升后按标准补足差额。

(二)对本土餐饮企业首次入选“黑珍珠餐厅指南”、“携程美食林”或“米其林餐厅指南”的,经综合认定后,根据评选等级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在“两河一心”重点区域打造餐饮特色街,经综合认定后,给予运营机构或实施主体按装修实际投入最高300万元的装修补贴。

第六条  支持餐饮行业蝶变

加大对特色餐饮单位的支持力度,鼓励存量餐饮企业改造提升、转型升级,将传统门店改造为有特色的旗舰店、体验店等,经综合认定后,按照改造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30万元。

第七条  支持举办高品质消费活动

支持企业(机构、协会、组织)在温江区举办或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大型 “展、演、秀、市、节、赛”等消费主题活动。经综合认定后,给予单个企业累计最高300万元的奖励一次性奖励。

第二章  推动服务业招大引强

第八条  支持新引进高能级服务业产业化项目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央企、上市公司及以上的高能级服务业企业,在温江区新成立独立结算的法人机构,经综合认定后,一次性给予开办奖励50万元;如上述企业在温江区设立区域总部,成功通过市、区级总部企业评定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200万元。

第九条  支持新引进电子商务企业

对新引进落户温江区平台型、专业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自企业正常经营之日起,对温江区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当年地方经济贡献的80%、70%、60%给予最长三年的产业扶持。

第十条  支持新引进品牌首店

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区开设全球首店、中国大陆首店、西南首店、成都首店、温江首店。经综合认定后,每年择优不超过30家给予每个首店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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