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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广元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激励企业 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09-27 | 1267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二十三条 各县区、广元经开区科技、财政、统计部门以及相关市级推荐单位、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将适时对获得补助的县区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相关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五条 县区科技、财政、税务、统计等部门应建立交流通报、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共享。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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