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部署,健全我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形成海外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络,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四川分中心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和高效运行,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拟制了《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四川分中心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2年9月18日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维权援助处。
联 系 人:毛梦晞
联系电话:028-85577012
邮 箱:50852814@qq.com
附件:《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四川分中心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2年8月17日
附件
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
四川分中心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四川分中心工作站(下称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和高效运行,切实为我省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指导服务,根据《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作站,是指经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下称省知识产权中心)同意设立,接受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四川分中心(下称四川分中心)业务指导,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的服务平台。
第三条 工作站统一命名格式,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四川分中心工作站”。
第四条 省知识产权中心负责工作站的布局规划和运行监督。四川分中心对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资源对接和管理评价。
第二章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