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雅府发﹝2022﹞12号)文件精神落地落实,进一步促进我市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雅安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9日,请将修改意见通过邮箱反馈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人:韩其利、肖继祥,联系电话:2361500
意见反馈邮箱:376564802@qq.com
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四川省雅安市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加强对我省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服务,推动我省众创空间加快发展,现根据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特制定本备案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雅府发〔2022〕1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服务,推动我市众创空间加快发展,根据《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号),制定本备案办法。
一、众创空间功能与定位
众创空间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有效满足网络时代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作为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与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共同组成创业孵化链条。
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
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目的是对众创空间及其创客企业(项目)发展情况、投资贷款情况以及创业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备案,同时了解创客企业(项目)孵化情况、毕业企业和退出企业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孵化绩效等。
二、众创空间备案的条件
发展众创空间重在完善和提升创新创业服务功能。以专业化服务与社交化机制吸引和集聚创新创业者,通过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融资、技术创新、国际资源对接等创新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