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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6年2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1-01-18 | 2916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  号:成办发〔2021〕4号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21-01-06生效时间:2021-01-06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成都市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6日 
成都市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
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1号)和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激励科研人员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全会精神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改革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以下简称“三评”)为核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加快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劲源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规律。遵循科学研究和人才发展规律,加强总体设计与统筹协调,改革评价方式方法,为科研人员和机构松绑减负,营造良好的科研制度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设立评价体系和考评指标权重,精准设计改革举措,引导科研力量聚焦发展需求和现实问题,推动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改革实效。 
 ——坚持分类评价。针对不同学科和科研项目特点,分层分类建立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规范,注重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 
 ——坚持客观公正。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不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保证“三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在优化“三评”工作布局、改进评价机制、提高科技创新质量效率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体现成都创新需求的分类评价体系,区域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创新资源要素配置更加高效,创新潜能活力竞相迸发,基础研究和创新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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