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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6年2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科研项目评审、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1-01-18 | 296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改革科研项目评审方式
(一)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创新科技攻关管理方式,围绕城市发展“卡脖子”重大技术领域、“5+5+1”主导产业和现代农业“补链强链固链”关键技术创新需求,凝练一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探索实施“揭榜挂帅”制度,整合优势科技资源集中攻关。由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广泛征集产业功能区、科技企业、技术专家意见,凝练形成重大技术需求科技悬赏项目清单,明确悬赏金额、技术指标、攻关周期等,并公开向全球招募揭榜者。悬赏金由技术需求企业和政府共同设立,对按期完成悬赏目标、取得实效的胜出者兑现悬赏金额。(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新经济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探索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率先在西部(成都)科学城、天府实验室建设以及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试点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首席科学家面向全球招募,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赋予首席科学家项目研究方案制定、技术路线确定、科研经费管理、课题人员选聘、科研岗位设置等自主权。受聘首席科学家需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目标责任书接受考核评估。试点单位率先推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制”,项目承担单位在建立完善科研诚信激励惩戒机制、经费使用不违反“负面清单”的前提下,允许自主使用科研经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各区(市)县]  
(三)建立科研项目市场化社会化评价制度。建立多方参与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论证机制,充分吸收产业功能区、科技企业、创投机构、科技社团、社会公众等参与指南编制。支持企业自主选题、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展技术研发,按照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予以后补助。对社会创投机构投资的科技项目、在市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创新项目,不再进行专家评审,采取跟投、直接立项等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新经济委、市金融监管局)  
(四)完善科研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建设集中统一、标准规范、安全可靠、开放共享的市科技评价专家库。建立专家入库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及时补充高层次专家、一线青年专家。建立评审专家诚信记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专家轮换、随机抽取、回避、公示等相关制度。推行专家抽取和使用岗位分离制度,加强评审专家名单的抽取和保密管理。支持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审。逐步扩大异地专家参与评审比例,在部分前沿与基础科学等领域适度引入国际同行评议。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不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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