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探索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新模式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机制,根据《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成科字〔2021〕6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起草了《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15日,请于2022年7月15日17:00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及电话:毕治国;028-61881725
电子邮箱:180642148@qq.com
附件: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14日
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 实施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制订依据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探索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新模式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机制,根据《成都市科技计划项目 管理办法》(成科字〔2021〕6 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定义
成都市“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以下简称“揭榜挂帅”项目)是 指聚焦落实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战略任务,以及解决我市重点产业 建圈强链和城市治理能力提升所面临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以任 务实施成效为衡量标准,以成果落地应用为牵引,由创新主体或 创新联合体揭榜实施的需求明确、导向清晰、用户鲜明的重大科 技项目。
根据任务来源,“揭榜挂帅”项目分为政府出题类和企业出题类。
第三条 实施流程
“揭榜挂帅”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需求征集、榜单编制、榜单发布、公开揭榜、揭榜公示、签署“军令状”、实施管理和考核验收等流程。
第四条 榜单规范
榜单应包括项目名称、需求目标、考核指标、实施期限、榜 单金额。
需求目标应聚焦出题任务方向、提出具体任务要求,考核指 标应量化、成果化且能全面支撑需求目标的实现,实施期限应不 超过 2 年,榜单金额为成功揭榜后拨付揭榜方的资金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