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书应结合“里程碑”考核节点及考核指标,对考核方式及 要求、资金拨付方式及条件、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 定。
第九条 企业出题类项目
(一)需求征集。市科技局面向重点产业链主企业或行业龙 头企业征集技术需求,由企业提出需求建议。需求建议应包括需 求背景、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技术指标、攻关成果应用形式与 场景、时限要求、项目投入、对揭榜方要求、产权归属、利益分 配等主要内容。
(二)榜单编制。市科技局组织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联盟)、 行业管理专家、技术专家对征集的技术需求进行充分论证,遴选 出企业自投资金高、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 心技术需求,并指导需求企业进一步明确需求目标,细化关键核 心指标(技术参数),严格时限要求,准确测算所需资金,编制 形成建议榜单。
(三)榜单发布。市科技局根据专家遴选意见及建议榜单编 制情况,会同需求企业共同商定并按程序审定后,形成正式榜单 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贤揭榜。
(四)对接揭榜。市科技局组织需求企业、申报揭榜方开展线下对接洽谈,细化任务内容、预期成果指标、产权归属、项目资金测算等。由需求企业自主择优确定成功揭榜单位或揭榜创新 联合体,经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签署揭榜协议。
(五)系统备案。完成对接揭榜后,由需求企业登录“成都 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上传备案确定的揭榜方案、对接揭榜协议。
(六)揭榜公示。市科技局根据系统备案情况,经局务会审 议通过后,形成“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方案,对外公示 5 个工作日。
(七)签署“军令状”。“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方 案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按程序批复下达项目立项通知,并 组织需求企业、揭榜方签订任务书。
第十条 探索试行“赛马”
对同一榜单,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揭榜方案,可同时列入成 功揭榜方建议名单,采取“赛马”的方式给予并行支持,并行支持 方案最多不超过3个。项目前期实行动态竞争,中后期根据阶段 性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
(一)政府出题类项目。同一榜单中论证评审结果居首并列(或接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揭榜方案,可采取“赛马”方 式并行支持;各“赛马”项目前期立项金额均按榜单金额确定, 中后期按任务书约定的“里程碑”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