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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华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6-02 | 4878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十六)实施外贸企业保费补贴。对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经成都海关验证有上年度出口实绩的小微企业、跨境电商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给予100%保费补贴,对成都市从事跨境电商物流运输并提供延付运费服务的企业给予90%保费补贴,对年度出口额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不高于实际支付保费5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保费补贴合计不超过2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五、支持市场主体扩大项目投资
    (二十七)加强项目资金和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和运用中央和省、市级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保险资金等各类资金支持成都市项目建设,支持采用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扩大项目投资基本盘。对国家和省、市、区“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提前到2022年开工的,资金配套和要素保障由区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交、农水等部门加大统筹力度。(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二十八)支持企业增加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以上且在本年内开工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六、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二十九)落实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落实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贷款,按余额增量提供激励资金,资金按季度审批发放。落实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根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实际需求,按照现行再贷款管理规定,合理提供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1年期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至2%。(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三十)加强企业外部增信。充分发挥普惠金融政策优势,深化银担合作,引导全区融资担保机构和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深入推进“蓉易贷”普惠信贷工程,提升“蓉易贷”普惠信贷规模,支持“蓉易贷”围绕重点产业链及重点细分领域推出专项支持产品。(牵头单位:区国资和金融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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