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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华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6-02 | 4883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十)夯实会展行业恢复基础。对开展会展专业技能提升等培训项目的会展行业协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贴。对因疫情延期举办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展会项目,在基本补贴基础上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上浮补贴。(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二十一)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企业业务增长。落实国家免征公交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道路客运及汽车客运站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政策。落实国家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落实航空货运市场主体扶持政策,支持航空货运市场主体在成都新设立基地航空公司和国际航空货运转运(分拨)中心。(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住建交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促进外贸企业更好发展
    (二十二)鼓励企业对外贸易。年度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梯度给予1.5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年度进出口增量超过上年度1000万元及以上,按梯度给予3.8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年度离岸外包服务贸易企业执行金额达到1000万元,给予5万元奖励;年度离岸外包服务贸易企业执行金额超过1000万元后,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二十三)支持外贸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撮合交易等服务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平台服务企业汇总年度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按梯度给予平台7.5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二十四)加强外商投资项目支持。对年外商直接在蓉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新设项目、增资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业项目),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按其当年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的2%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成都市重点产业链的补链固链外资企业重点项目,优先纳入成华区重点项目计划清单,按照相关政策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等要素。(牵头单位:区投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十五)降低外资企业税费成本。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落实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四川省“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税收优惠办理方式,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区投促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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