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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华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6-02 | 479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十六)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区级相关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做好政策审核认定、申报受理、资金拨付等兑现落实准备工作,确保对市场主体的减税降费和资金奖补及时兑现、应兑尽兑。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进一步集中我区优势政策、优势资源,完善助企惠企政策措施咨询申报、反馈查询、投诉处理专项通道,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受理、及时审核、按时兑现;非实质性申请材料不全的,采取“容缺受理”“以函代证”“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大力推广应用“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报即享”范围,进一步提高政策兑现时效。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制度。(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三十七)帮助企业信用修复。企业一般失信行为公示期满后,只需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即可办理(自接到申请之日起,按信用修复各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对企业申请修复较重失信行为的,免费进行在线信用培训、免费提供信用报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三十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全面排查梳理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逾期账款,建立账款台账和清偿计划,明确偿还时限和金额,每月实施清欠工作调度,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其他条款若涉及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取高不重复”最大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本政策措施由区发改局会同有关牵头单位负责解释,并由相关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出台具体申报细则和指南。

    附件:助企惠企政策服务专项通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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