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雅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12-24 | 247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  完善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机制。精准对接国家、省重点投向,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产业布局、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等,谋划储备、动态更新一批具有全局支撑引领性、产业链统合延展性、区域集约代表性的重大项目,分长期(两年以上)、中期(两年内)、短期(半年内)三个批次建立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滚动开展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作为项目工作总牵头部门,对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开展统筹协调,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区域规划、产业布局,督促指导县(区)、市级部门包装储备重大项目,会同有关部门会商把关后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上予以倾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本地区、本系统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储备工作。

第十七条  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重点项目推进对接机制。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合作部门加强沟通协同,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会同经济和信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提前介入,强化服务指导,协同做好签约重大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审批(核准/备案)、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应、要素配套等。项目成熟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优先申报省重点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对需要加快前期工作、融资对接或引进投资合作方的重大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列入加快前期重点项目清单,纳入调度通报,协助开展包装推介等工作。

第十八条  完善项目调度机制。市重点项目实行动态信息管理制度,引入项目精细化管理系统,对项目信息进行网上报送,实现项目进度信息可视化。市重点办开展重点项目月调度,将有关情况按月报市委、市政府,并纳入台账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和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人及联络员,具体负责重点项目信息收集报送和反馈工作,并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重点办。市重点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完成投资、达到形象进度等推进情况;项目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情况;项目存在的重大困难问题及解决问题措施建议等情况;重点项目工作动态等。精细化管理系统对项目推进情况实行实时监测、挂图作战,对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项目和整体进度靠后的责任主体“亮红灯”推送提醒,出具项目工作“体检单”,督促其及时整改完善。

第十九条  完善协调服务机制。实行协同联动推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定期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般性问题由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按职能职责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共性问题报市重点办梳理汇总,纳入台账管理,商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区)共同协调解决,定期反馈工作进展;特别重大事项报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研究推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