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7-24 | 20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内府办发[2019]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内江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服务外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30号)、《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8年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内部的某些流程或职能,转移给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借助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手段进行交付的经济活动。按业务类型分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等。按接发包双方地理位置分离岸服务外包和在岸服务外包。
  信息技术外包(ITO)是指企业向外部寻求并获得全部或部分信息技术类的服务,包括系统操作、系统应用和基础技术等服务。
  业务流程外包(BPO)是指企业将自身基于信息技术的业务流程委托给专业服务提供商,由其按照服务协议要求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等,包括企业内部管理、业务运作、供应链管理等服务。
  知识流程外包(KPO)是指利用书籍、数据库、专家、新闻、电话等多种途径来获取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即时、综合的分析研究,最终将报告呈现给客户,作为决策的借鉴,包括商业与市场,金融与保险研究,数据分析和管理,市场进入与联合风险投资,战略投资、采购投标和行业及公司的分析研究,语言服务和供应商谈判等服务。
  离岸服务外包是指发包方与接包方来自不同国家(地区),外包业务跨境完成;在岸服务外包是指发包方与接包方来自同一国家,外包业务在境内完成。
  第三条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每年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服务外包企业。专项资金使用坚持强化绩效、择优扶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第四条适用本办法的服务外包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主要工作场所和税收缴纳关系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
  (二)主要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且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总收入的50%;
  (三)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四)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政府性资金的情况。
  第五条支持公共载体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