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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内江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7-24 | 209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对服务外包企业当年离岸执行额首次达到2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达到5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达到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八条支持申请相关认证。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SSAE16)等国际资质认证的,给予认证费全额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每个企业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第九条支持人才队伍建设。
  (一)优先引进服务外包行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通过内江市“甜城英才”渠道引进到内江服务外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甜城英才”激励政策。
  (二)对培训机构培养服务外包人才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现就业人数,给予培训机构2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三)对培训机构培养服务外包专业教师,按取得相关资质的人数,给予培训机构1万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四)对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时间15天以上的,按实现实训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第十条支持举办专业活动和拓展市场。对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服务外包峰会论坛、博览会展等专业活动,全额给予活动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和参会嘉宾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补贴。服务外包企业参加专业展会(推介活动)的,按展位费、展品物流费和不超过2人的交通、住宿费的70%给予补贴。
  第十一条对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所发生的国际通信、网络数据专线费用,每年按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从事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所发生的国内通信、网络数据专线费用,每年按实际发生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二条服务外包企业优先享受高新技术、知识产权、进出口、人才、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扶持政策。同一扶持政策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第十三条扶持资金申报和审核。
  (一)本办法所涉及的各项扶持资金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申报和审核,原则上每年组织申报1次,申报工作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
  (二)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含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下同)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一式四份),经所在地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由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联合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书面转报(并提交相关资料一式二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对项目及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拟给予扶持的企业进行公示后,报市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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