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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06-26 | 2740 次浏览: | 分享到:


  

                                    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遂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遂府办函〔2017〕95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以下简称“市长奖”)是由市政府设立的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最高荣誉奖。获奖者由市政府进行表扬,授予市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
  第三条 遂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市长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奖励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统筹协调评审活动。市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市科协主席、市教育体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科协、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青团遂宁市委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科协,负责市长奖评选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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