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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崇州市全域旅游(康养旅游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引导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崇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发布时间:2018-12-03 | 4163 次浏览: | 分享到:

3. 与国际知名酒店集团签订高端酒店品牌冠名合同复印件;与国际高端康养管理团队签订专业化运营管理合同复印件;

4. 项目业主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 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工作流程

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受理申报后,及时依据政策文件规定或投资协议约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实施进度、承诺条件、申请金额及相关票据凭证等内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严格按照《崇州市财政扶持补贴奖励专项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办理。

三、旅游新兴业态发展扶持(流程图附后)

(一)申报材料

1. 项目业主书面《申请报告》《崇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 项目立项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 原始票据及复印件;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 高端医美机构全球排名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 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工作流程

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受理申报后,及时依据政策文件规定或投资协议约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实施进度、承诺条件、申请金额及相关票据凭证等内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严格按照《崇州市财政扶持补贴奖励专项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办理。

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扶持(流程图附后)

(一)申报材料

1. 项目业主书面《申请报告》《崇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 项目立项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 原始票据及复印件;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 经旅游主管部门下发 A 级、AA 级、AAA 级、省级示范厕所批复文件;

5. 合法合规的乡村餐饮、住宿接待企业按照成都市验收标准实施 “四改一提升”通过批复文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 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工作流程

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受理申报后,及时依据政策文件规定或投资协议约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实施进度、承诺条件、申请金额及相关票据凭证等内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严格按照《崇州市财政扶持补贴奖励专项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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