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条件
1. 开展网络促销,首次线上年销售总额突破 500 万元的新建电子商务平台。
2. 首次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促销,线上年销售 总额突破 50 万元的中小企业。
3. 电子商务年交易额首次超过 2000 万元、1000 万元、500 万元的企业。
4. 运行 6 个月以上,运营面积 5000 平米以上,入驻电商企业或服务机构 20 家以上的新建创新创业孵化园(基地、楼宇)。
● 申报材料
1.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 彭州市 2020 年度综性产业政策企业申报表;
3.2020 年度综性产业政策兑现企业承诺书;
4.2020 年度综性产业政策兑现部门联 审批表;
5. 项目实施方案;
6.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税务机关出具 的完税证明;
8. 运营面积证明材料(适用于申报条件 4);
9. 企业年交易额、销售额数据统计报告及证明材料;
10. 投资建设的相关协议复印件;
11. 相关资金使用票据复印件;
12.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3. 其他需申报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 奖励标准
1. 开展网络促销,首次线上年销售总额突破 500 万元的新建电子商务平台,给予 6 万元一次性奖励。
2. 首次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促销,线上年销售 总额突破 50 万元的中小企业,给予 0.5 万元一次性奖励。
3. 电子商务年交易额首次超过 2000 万元、1000 万元、500 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6 万元、3 万元一次性奖励。4.运行 6 个月以上,运营面积 5000 平米以上,入驻电商企
业或服务机构 20 家以上的新建创新创业孵化园(基地、楼宇),给予运营企业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 申报时间
2021 年 10 月 11 日-10 月 19 日